|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重大购买资产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日前领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194号《关于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购买资产方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报送的本次重组方案无异议。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在重组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意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重大购买资产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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