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年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查办制售假冒伪劣案件9149件,案件总值3601.3万元,查获了食品等50类假冒伪劣商品,总价值1718.7万元。昨日,省工商局面向社会公布2007年十大打假案例,以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引导消费者。
案例一
销售假冒进口轴承案
2007年10月12日,经群众举报,铁岭市工商检查人员在铁煤集团物资经销中心仓库内发现一批假冒进口轴承。经查,2007年青岛瑞日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将该批轴承销售给铁法煤业集团公司物资经销中心。铁岭市工商局依法没收了该批轴承,并对青岛瑞日德机电设备公司销售假冒产品行为处以罚款13万元。
案例二
生产销售假芝麻酱案
2007年4月,当事人以每斤1元的价格购进劣质花生仁1200斤,以每斤1.50元的价格购进含有虫卵的瓜子仁1000斤,以每斤1.10元的价格购进方便面碎渣100斤后,将上述三种材料混合加工粉碎,冒充芝麻酱对外销售。
本溪市工商局站前分局依法没收制假原材料含有虫卵的瓜子仁50斤、干瘪状劣质花生仁30斤、方便面碎渣100斤,予以销毁;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并处罚款7000元。
案例三
无厂名、厂址灯具案
该商行于2006年12月分别从沈阳某灯具市场和广东某灯具市场共购进价值10万元无厂名、厂址灯具,也没有进货发票。截至检查时止,该灯饰商行已经销售出无厂名、厂址灯具2万元。工商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万元,罚款人民币3万元;合计人民币5万元
案例四
假硫酸钾肥坑农案
2007年6月14日,锦州市义县工商局接到义县聚粮屯乡70余户农户集体投诉,称他们从张春杰开办的义县聚粮屯乡国华土杂综合商店购买的钾肥,施用后出现了叶片枯黄、根须浅等现象。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认定该钾肥含钾量为零,属销售假劣商品行为。工商部门依法对张春杰进行处理,并要求其赔偿受害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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